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 (第4号) 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著作权行政管理秩序,经2003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一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版权局局长 石宗源 2003年12月4日
┏━━┯━━━━━━━━┯━━━━━━━━━━━━━━━━━━━┯━━━━━━━━━━┓ ┃序号│发文机关 │文件名称 │文号及发文时间 ┃ ┠──┼────────┼───────────────────┼──────────┨ ┃1 │文化部出版局 │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文出字(84)第849号 ┃ ┃ │ │的通知 │84-6-15 ┃ ┃ │ │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 ┃ ┠──┼────────┼───────────────────┼──────────┨ ┃2 │文化部出版局 │文化部关于转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文出字(84)第1791号┃ ┃ │ │知 │84-10-19 ┃ ┃ │ │附: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试行《书籍稿酬试行│ ┃ ┃ │ │规定》的报告 │ ┃ ┃ │ │书籍稿酬试行规定 │ ┃ ┠──┼────────┼───────────────────┼──────────┨ ┃3 │文化部出版局 │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文出字(85)第37号 ┃ ┃ │ │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85-1-1 ┃ ┃ │ │合同》的通知 │ ┃ ┃ │ │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 ┃ │ │图书约稿合同 │ ┃ ┃ │ │图书出版合同 │ ┃ ┠──┼────────┼───────────────────┼──────────┨ ┃4 │国家版权局 │关于期刊一年专有出版权的说明 │(86)权字第20号 ┃ ┃ │ │ │86-4-11 ┃ ┠──┼────────┼───────────────────┼──────────┨ ┃5 │国家版权局 │关于内地出版港澳同胞作品版权问题的暂行│(86)权字第30号 ┃ ┃ │ │规定 │86-5-24 ┃ ┠──┼────────┼───────────────────┼──────────┨ ┃6 │国家版权局 │关于清理港、澳、台作者稿酬的通知 │(87)权字第52号 ┃ ┃ │ │ │87-11-16 ┃ ┠──┼────────┼───────────────────┼──────────┨ ┃7 │国家版权局 │关于汇总使用港澳台同胞作品付酬情况的通│(88)权字第22号 ┃ ┃ │ │知 │88-5-9 ┃ ┠──┼────────┼───────────────────┼──────────┨ ┃8 │国家版权局 │关于台、港、澳作者来大陆领取稿酬的有关│(88)权字第33号 ┃ ┃ │ │问题的通知 │88-8-1 ┃ ┠──┼────────┼───────────────────┼──────────┨ ┃9 │国家版权局 │关于《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88)权字第56号 ┃ ┃ │ │五条第四款的解释 │88-12-22 ┃ ┠──┼────────┼───────────────────┼──────────┨ ┃10 │国家版权局 │关于版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规范化的通知 │(88)权字第53号 ┃ ┃ │ │ │88-12-27 ┃ ┠──┼────────┼───────────────────┼──────────┨ ┃11 │文化部、国家版权│关于今后解释《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89)权字第2号 ┃ ┃ │局 │例》的联合通知 │89-1-6 ┃ ┠──┼────────┼───────────────────┼──────────┨ ┃12 │新闻出版署、国家│关于征订台、港、澳作者的图书应出示合同│(89)新出联字第2号 ┃ ┃ │版权局 │审核登记号的通知 │89-2-17 ┃ ┠──┼────────┼───────────────────┼──────────┨ ┃13 │国家版权局 │关于认真执行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有关规│(90)权字第3号 ┃ ┃ │ │定的通知 │90-2-2 ┃ ┠──┼────────┼───────────────────┼──────────┨ ┃14 │国家版权局 │关于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问题的补充规定│(90)权字第7号 ┃ ┃ │ │ │90-5-14 ┃ ┠──┼────────┼───────────────────┼──────────┨ ┃15 │国家版权局 │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 │(90)权字第11号 ┃ ┃ │ │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90-6-15 ┃ ┠──┼────────┼───────────────────┼──────────┨ ┃16 │国家版权局办公室│关于下发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示范《出版│(90)权字15号 ┃ ┃ │ │合同》的通知 │90-8-2 ┃ ┃ │ │附:《出版合同》 │ ┃ ┠──┼────────┼───────────────────┼──────────┨ ┃17 │国家版权局 │关于加强音像版权管理的通知 │(91)权字16号 ┃ ┃ │ │附:国家版权局“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证│91-7-2 ┃ ┃ │ │书”样本 │ ┃ ┠──┼────────┼───────────────────┼──────────┨ ┃18 │国家版权局 │关于维护出版社出版外国作品专有出版权的│(91)权字第34号 ┃ ┃ │ │通知 │91-11-29 ┃ ┠──┼────────┼───────────────────┼──────────┨ ┃19 │国家版权局 │关于颁发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样式的通│(92)权字第4号 ┃ ┃ │ │知 │92-1-24 ┃ ┃ │ │附:《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 ┃ ┠──┼────────┼───────────────────┼──────────┨ ┃20 │国家版权局 │关于《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国权(1992)16号 ┃ ┃ │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计算公式的订正 │92-4-4 ┃ ┠──┼────────┼───────────────────┼──────────┨ ┃21 │新闻出版署、国家│关于认真做好报刊转摘作品付酬及收转工作│新出联(1993)8号 ┃ ┃ │版权局 │的通知 │93-5-14 ┃ ┠──┼────────┼───────────────────┼──────────┨ ┃22 │国家版权局 │关于《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办│国权(1994)47号 ┃ ┃ │ │法》的通知 │94-6-23 ┃ ┃ │ │附: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 ┃ ┠──┼────────┼───────────────────┼──────────┨ ┃23 │国家版权局 │关于印发《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处罚的实│国权(1995)28号 ┃ ┃ │ │施办法》的通知 │95-7-25 ┃ ┃ │ │附: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 ┃ ┠──┼────────┼───────────────────┼──────────┨ ┃24 │国家版权局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局令第2号 ┃ ┃ │ │ │97-1-28 ┃ ┠──┼────────┼───────────────────┼──────────┨ ┃25 │国家版权局 │关于发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表演│国权(1999)43号 ┃ ┃ │ │”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99-12-9 ┃ ┃ │ │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表演”的│ ┃ ┃ │ │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 │ ┃ ┠──┼────────┼───────────────────┼──────────┨ ┃26 │国家版权局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国权(1999)45号 ┃ ┃ │ │ │99-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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