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标侵权赔偿纳入税改
坎普的方案将把专利和商标侵权赔偿纳入税法改革。在现行法律中,专利和商标侵权赔偿享有特别税收制度,改革方案将取消其中部分内容,更明确地对专利和商标侵权赔偿予以税法界定。
改革方案将确立一项试行法律条款,以“诉讼源地”为标准,授权相关法院对侵权案件作出裁决,明确对专利和商标侵权所做赔偿是属于“利益损失”还是“资产损害”。如果赔偿被视为“利益损失”,这笔钱将被作为纳税人的普通收入而计入征税范围。如果赔偿是针对纳税人的专利、商标或商业诚信受到的损害,将被转为纳税人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