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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1.什么人可以申请此项登记?
答:原始权利人或通过转让、授权等方式拥有境外影视作品电视播出权的专有权利人。

2.如果授权方不止1家,是否需要填写全部授权方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
答:申请人在登记表格中只需填入著作权方和被授权方的信息,但需提交全部授权合同和版权证明。

3.电视播放许可内容如何填写?
答:针对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合同内容约定的影视作品的播出形式进行填写,例如:有线、卫星、VOD播放等。

4.合同有效期是指什么日期?
答:合同有效期是指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合同中签订的授权期限,应具体到年月日。

5.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影视作品认证证明,是否要向登记机构提供?
答: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国家版权局指定的境外认证机构关于影视作品的认证文件,应在提交材料时附上,以便加快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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