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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商标
欧共体商标
    欧共体商标,亦称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欧共体商标的建立是欧洲联盟为“建立欧盟统一市场,消除贸易壁垒,使货物和服务可自由流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以促使欧盟的经济发展”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仅需一次注册的“欧盟商标”即可覆盖整个欧盟25国。

欧共体成员国名单(共25国)

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荷兰,英国。

欧共体商标的优势

  1. 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 注册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

a.       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5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

b.       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

c.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共同体商标时,亦可请求优先权;

d.       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欧共体商标的缺点

  1. 欧共体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25个成员国中只要有一个成员国中  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一旦成立,将导致该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  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申请日,但申请人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如果商 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2. 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但是,只要有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时间,通常是2年左右。 

一个欧盟商标从提出注册申请到获准注册,一般需时12-15个月。



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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